炭业常用名词解释 一、木炭含水量:(%) 取未经干燥的炭样品,称重后放置在预热到105-110℃ 的烘箱中烘干至炭内外水分完全挥发,再称重,反复几次,直至样品重量稳定。其所失重量(即水重)与原炭样品重量之比(%)为此样品的含水量。 二、木炭挥发分: 木炭在高温下煅烧时放出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氢、甲烷和其他碳氢化合物等气体产物为挥发分。它一般用百分比含量来表示木炭的挥发分数量。它的含义为:将未干燥的样品炭称重后,经高温(950±20℃)灼热,使其中的挥发物全部分解逸出,其失重与灼热前样品炭的重量之百分比为木炭的挥发分含量。若除去水的含量,即为木炭干基的挥发分含量。 三、木炭灰分: 木炭在通氧或在空气中燃烧完毕后留下的白色或灰白色的物质称为灰分。通常我们用灰分含量来衡量木炭的质量。它的含义为:将样品炭放置在900-1000℃的热解炉中灼烧,然后引入氧气或通以空气,让其中碳完全消失,其残留物称重后与原样品炭重量之百分比为木炭的灰分含量。 四、固定碳含量: 通过试验室的方法,将测得的水分、灰分、挥发分从总重量减去,其差值与原样品炭之百分比为固定碳含量。它的大小随煅烧木炭的温度升高而提高,木炭的含碳量一般为80%左右。 五、 发热量: 木炭的发热量表示木炭完全燃烧时释放出来的热量。它的大小与炭化温度的高低有关。炭化温度高,碳的相对含量也提高,其发热量也大,一般木炭的发热量为7000大卡/kg左右。 木炭的性质 木炭是木质材料在缺氧状态下,加热分解的产物。它具有以下的性质。 颜色,一般说来,在不同的温度下烧制的木炭,它外表的颜色是不同的,在250℃烧制的木炭,其表面呈褐色,不易折断;在300~450℃烧制的木炭,其表面呈黑色;当烧制温度达700℃以上时,其表面不但显黑色,而且有黑色光泽,敲打时,发出响亮的金属响声。 木炭的机械强度沿纵向较高,径向较低,而弦向较低。当烧制的闭火温度相同时,木炭的强度随烧制时间的增加而增强。 木炭的密度一般在0.8~1.2克/cm3之间。它会随原料的质量,品种,烧制时的闭火温度和温度的上升速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说来,用比重大的硬木烧制的木炭比重也大。 木炭有较大的比表面和较强的吸附能力,每克炭的总表面积可高达500平方米。 木炭的发热量:一般在6500~8000大卡/kg,炭化温度越高,木炭含炭量越大,发热量也高。 木炭的灰分:木炭燃烧后留下的灰分随炭化温度、原材料种类、树皮所含的比例,炭化方式等的不同而不同。炭化温度越高,灰分含量越大,阔叶林炭化的木炭灰分比针叶林高,树皮含灰分比木材大。 导电性:当闭火温度**过700℃时,烧制的木炭原子发生了结构的变化,它产生了部分象石墨原子的六角形环平面层结构,故具有导电性,当炭化温度低于600℃时,木炭不具有导电性。 木炭的可燃性:木炭在空气中完全燃烧,可放出热量,生成CO2,不完全燃烧可放出CO,反应方程式为: C+O2=CO2+热量 2C+O2=2CO+热量 木炭的还原性:木炭可作还原剂,例如:炭粉与氧化铜一起加热,可还原出红色的铜, 2CuO+C=2Cu+CO2 木炭的质量指标 木炭的质量只能根据不同的用途提出不同的质量指标。通常我们主要从木炭的含水率挥发分率、灰分率及固定碳含量、发热量来衡量木炭的质量。